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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4

議員款是否有定額分配之事?

歷次在年度預算審查時,都有議員提議要刪除「議員款」,甚至有議員提出:「如果大家不同意全數刪除,那就刪除我的部分好了,看我的額度是多少,就刪除這部分的金額」。但是鄭文燦市長除了否認預算中有議員款,甚至還說議員的建議事項沒有定額分配的情形,也就是沒有固定給每位議員幾百萬額度的情形,所以也沒有辦法只刪除特定議員的額度。但是實情真的是這樣嗎?


自由時報曾於2014/9/24有桃園市議員款的相關報導:「每年千萬預算 指定廠商爭議多」,內容指出「在前縣長朱立倫時代,每位議員的小型工程款額度是每年八百萬元,吳志揚上任後增加到一千萬元,分別編列在工務局、教育局預算」。而在鄭文燦市長上任之後,是否吳規鄭隨,也同樣在工務局和教育局為每位議員編列五百萬議員款的預算,兩個局處加起來,給每位議員一千萬呢?我們從議員款的使用情形,或許可以看出端倪。

以下就已公開的2015年資料,議員單獨使用而非聯合使用的項目,按照個別議員使用的金額加總,並做出分布圖,單位皆為千元。


從上圖可以看出,各議員使用的工務局額度,有趨近500萬,但不超過500萬的明顯趨勢。光是剛剛好五百萬元的,就有八位議員(黃婉如、李光達、林政賢、黃景熙、王浩宇、林俐玲、劉勝全、陳瑛),議員建議的項目五花八門,項目數量也不一,有將近七分之一的議員會這麼剛好都是五百萬元,一毛錢不多,一分錢不少,您認為會是巧合嗎?

而490萬到500萬的有八位(歐炳辰、徐其萬、林正峰、詹江村、袁明星、魯明哲、李柏坊、邱素芬),480萬到490萬之間的有十位(李雲強、梁為超、萬美玲、陳麗莉、徐玉樹、陳治文、蘇志強、游吾和、蔡永芳、周玉琴)。總計在480萬到500萬這個狹窄的區間內,就有將近議會一半、26位議員,如果說沒有每位議員五百萬額度的潛規則,其誰能信!




教育局的狀況也類似,有向五百萬元靠攏的情形,但是相較於工務局額度的使用情形,比較不明顯,但是也有六位議員(許清順、萬美玲、張火爐、詹江村、袁明星、李光達)是剛好500百萬元整。

從以上這兩張圖可以看出,2015年桃園市政府應該是有給每位議員,兩個局處各五百萬,一共一千萬的議員款額度。這和吳志揚擔任縣長的做法一模一樣,可說是「吳規鄭隨」。而這也是審計部三令五申,要求各縣市不可以有的「定額分配」,鄭市長您還要睜眼說瞎話嗎?

附註:使用單一局處的議員款超過500萬的,有三位議員,分別是議長邱奕勝、民進黨團總召黃傅淑香、和國民黨議員葉明月。由於有部分議員款的使用方式是聯合使用,但是各議員各攤派多少額度,外人不得而知,如果能把這些攤派的額度也透明化,相信會更趨近每位議員500萬元,議長、副議長、黨團幹部另有加成的傳聞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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