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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桃園校長遴選,我們可以更進步!

文/邱儷萍(桃園市教師會)

每所學校都有自己的在地背景與風土民情,如何選一個適當的校長來結合社區領導該校,真的是很重要也很需要技巧的一門學問,尤其牽涉到不同團體「人」的事情時。今年,我第一次擔任國小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教師代表,參與了整個遴選的過程,相較於其他縣巿的制度,我們桃園確實可以更進步些:

讓老師、家長有參與感


一所學校校長退休、任期屆滿或申請轉任,這所學校就必須要遴選校長。以目前桃園的校長遴選辦法,「沒有」出缺學校的老師、家長浮動委員設置,也就是15位委員都是固定的,從頭遴選到尾,幫出缺的學校決定人選。

浮動委員的設置到底有何好處?為什麼已有許多縣巿設立浮動委員機制?

最重要的原因,是可以讓這間學校的老師、家長在會議中發聲、參與。只有他們自己最了解自己學校的風土民情、只有他們自己最知道學校要朝哪個方向發展、也只有他們自己最知道要選怎樣專長或性格的校長才適合自己的學校。輔以與會的其他代表從不同觀點及不同視野提供意見,期能讓每間出缺學校,都能找到最佳的人選。

目前台北巿、新竹巿、台中巿、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都有浮動委員的設置,以台中巿為例:校長遴選會議在討論到某學校時,該校的老師、家長浮動委員就進入會場參與討論,討論結束後就離場,換下一組遴選學校的老師、家長代表入場。或許有人會擔心老師、家長在外頭等待的時間不好掌控,但是以台中為例,先規劃每校遴選花多久時間,再請該校老師、家長浮動委員於特定時間內到達,運作順利沒有問題。

一個校長要跟學校相處短則3~4年、長則6~8年的時間,慎選才能盡量找出最佳拍檔,而在遴選的過程中,出缺學校有代表入會發聲、參與討論,不只能適時反應該校需求及狀況,更是每間學校的企盼與期待。所以,並不是目前的做法不對,而是我們可以變得更好,如上述的6個縣巿一樣。想想現在連總統都是直選,人人一票有參與感,為什麼自己的學校選校長,反而沒有辦法參與呢?我們桃園其實可以做得更好更符合大家的期待。

讓校長有尊榮感

校長的養成著實不易,從進入職場任教到接任組長、各處主任最後考上校長,考上後還要參加校長儲訓、教育局工作磨練...可謂經歷了教育大小事、花上十幾二十年的人生歲月。不管是任期屆滿、轉任或新進校長,在遴選說明會及遴選委員會時,各校老師、家長及委員,都應抱持幫助學校找到一個適合的校長,而非找校長毛病的心態;學校事前將問題提出請校長回答,視校長意願是否開放即問即答,使校長得以大倡辦學理念又能兼顧學校提問需求;使校長能參加說明會及遴選委員會又能備感尊榮。相信在校長想去的學校及學校想找的校長之間、在雙方的互敬互重下,彼此都能有滿意的結果也能落實所謂遴選的真諦。

桃園的校長遴選辦法,101年至今都沒變更,高安邦局長也表明桃園的校長遴選作業要點會來做修正,希望這次的修正會議,能把浮動代表的機制納入,讓各校的老師及家長真的能參與,讓遴選作業更能貼近於民意、更能看見聽見老師家長校長的心聲;在彼此都更了解彼此的狀況下,校長才能找到心目中理想的學校、學校也能來一位符合需求的理想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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