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訊息

在地聯盟月會 時間:(二)19:30pm 地點:聯盟工作室

2016/07/19

桃園校長遴選,我們可以更進步!

文/邱儷萍(桃園市教師會)

每所學校都有自己的在地背景與風土民情,如何選一個適當的校長來結合社區領導該校,真的是很重要也很需要技巧的一門學問,尤其牽涉到不同團體「人」的事情時。今年,我第一次擔任國小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教師代表,參與了整個遴選的過程,相較於其他縣巿的制度,我們桃園確實可以更進步些:

讓老師、家長有參與感


一所學校校長退休、任期屆滿或申請轉任,這所學校就必須要遴選校長。以目前桃園的校長遴選辦法,「沒有」出缺學校的老師、家長浮動委員設置,也就是15位委員都是固定的,從頭遴選到尾,幫出缺的學校決定人選。

浮動委員的設置到底有何好處?為什麼已有許多縣巿設立浮動委員機制?

最重要的原因,是可以讓這間學校的老師、家長在會議中發聲、參與。只有他們自己最了解自己學校的風土民情、只有他們自己最知道學校要朝哪個方向發展、也只有他們自己最知道要選怎樣專長或性格的校長才適合自己的學校。輔以與會的其他代表從不同觀點及不同視野提供意見,期能讓每間出缺學校,都能找到最佳的人選。

目前台北巿、新竹巿、台中巿、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都有浮動委員的設置,以台中巿為例:校長遴選會議在討論到某學校時,該校的老師、家長浮動委員就進入會場參與討論,討論結束後就離場,換下一組遴選學校的老師、家長代表入場。或許有人會擔心老師、家長在外頭等待的時間不好掌控,但是以台中為例,先規劃每校遴選花多久時間,再請該校老師、家長浮動委員於特定時間內到達,運作順利沒有問題。

一個校長要跟學校相處短則3~4年、長則6~8年的時間,慎選才能盡量找出最佳拍檔,而在遴選的過程中,出缺學校有代表入會發聲、參與討論,不只能適時反應該校需求及狀況,更是每間學校的企盼與期待。所以,並不是目前的做法不對,而是我們可以變得更好,如上述的6個縣巿一樣。想想現在連總統都是直選,人人一票有參與感,為什麼自己的學校選校長,反而沒有辦法參與呢?我們桃園其實可以做得更好更符合大家的期待。

讓校長有尊榮感

校長的養成著實不易,從進入職場任教到接任組長、各處主任最後考上校長,考上後還要參加校長儲訓、教育局工作磨練...可謂經歷了教育大小事、花上十幾二十年的人生歲月。不管是任期屆滿、轉任或新進校長,在遴選說明會及遴選委員會時,各校老師、家長及委員,都應抱持幫助學校找到一個適合的校長,而非找校長毛病的心態;學校事前將問題提出請校長回答,視校長意願是否開放即問即答,使校長得以大倡辦學理念又能兼顧學校提問需求;使校長能參加說明會及遴選委員會又能備感尊榮。相信在校長想去的學校及學校想找的校長之間、在雙方的互敬互重下,彼此都能有滿意的結果也能落實所謂遴選的真諦。

桃園的校長遴選辦法,101年至今都沒變更,高安邦局長也表明桃園的校長遴選作業要點會來做修正,希望這次的修正會議,能把浮動代表的機制納入,讓各校的老師及家長真的能參與,讓遴選作業更能貼近於民意、更能看見聽見老師家長校長的心聲;在彼此都更了解彼此的狀況下,校長才能找到心目中理想的學校、學校也能來一位符合需求的理想校長。

2016/07/14

議員款是否有定額分配之事?

歷次在年度預算審查時,都有議員提議要刪除「議員款」,甚至有議員提出:「如果大家不同意全數刪除,那就刪除我的部分好了,看我的額度是多少,就刪除這部分的金額」。但是鄭文燦市長除了否認預算中有議員款,甚至還說議員的建議事項沒有定額分配的情形,也就是沒有固定給每位議員幾百萬額度的情形,所以也沒有辦法只刪除特定議員的額度。但是實情真的是這樣嗎?

2016/07/05

桃園市「議員款」的該與不該

文/黃仲豪




眾所周知,「議員款」的人治色彩濃厚、運用倚靠默契,實際的執行情形自然是各憑本事、各顯神通。雖然使用「議員款」有流程快速、用途彈性、不會排擠正常科目預算的優點,但是仍然並非預算編制及使用上的正途。我們綜合2015年桃園市「議員款」的使用情形,提出幾點該與不該:

2016/07/01

桃園市「議員款」預算何處尋

文/黃仲豪


各地方政府編列「議員款」預算的作法不一,有的集中編列、有的打散在各局處;有的列在第二預備金項下、有的使用各局處原有的科目,作法五花八門,不一而足。由於「議員款」在執行上主要仰賴地方政府和地方議會彼此之間的默契,所以做法可以年年改變,編列方式、科目、執行方式可以隨默契修訂,不需要一致的作法,又不需要公開,要從預算書裡面看出議員款從哪裡來、額度多少,還真有點難度。

20160629 對市政府「議員款」說明的回應

昨(6/28)日「桃園在地聯盟」呼籲桃園市府會雙方取消「議員款」,桃園市政府也很快就回應了,可惜並不是正面回應,內容也有多處需要我們出來指正的地方。綜整幾篇報導:


市政府的回應大概有幾點:
  1. 這筆預算是用來「辦理公共工程建設」
  2. 由行政部門主導,並非「議員款」
  3. 編列在工務局綜合規劃科底下
  4. 依審計部的規定辦理
  5. 全國一致的標準
  6. 用來滿足有臨時性或較難事前預估之經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