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次在年度預算審查時,都有議員提議要刪除「議員款」,甚至有議員提出:「如果大家不同意全數刪除,那就刪除我的部分好了,看我的額度是多少,就刪除這部分的金額」。但是鄭文燦市長除了否認預算中有議員款,甚至還說議員的建議事項沒有定額分配的情形,也就是沒有固定給每位議員幾百萬額度的情形,所以也沒有辦法只刪除特定議員的額度。但是實情真的是這樣嗎?
2016/07/14
2016/07/05
桃園市「議員款」的該與不該
文/黃仲豪
眾所周知,「議員款」的人治色彩濃厚、運用倚靠默契,實際的執行情形自然是各憑本事、各顯神通。雖然使用「議員款」有流程快速、用途彈性、不會排擠正常科目預算的優點,但是仍然並非預算編制及使用上的正途。我們綜合2015年桃園市「議員款」的使用情形,提出幾點該與不該:
2016/07/01
桃園市「議員款」預算何處尋
文/黃仲豪
前情提要:桃園市「議員款」2015年使用情形
各地方政府編列「議員款」預算的作法不一,有的集中編列、有的打散在各局處;有的列在第二預備金項下、有的使用各局處原有的科目,作法五花八門,不一而足。由於「議員款」在執行上主要仰賴地方政府和地方議會彼此之間的默契,所以做法可以年年改變,編列方式、科目、執行方式可以隨默契修訂,不需要一致的作法,又不需要公開,要從預算書裡面看出議員款從哪裡來、額度多少,還真有點難度。
20160629 對市政府「議員款」說明的回應
昨(6/28)日「桃園在地聯盟」呼籲桃園市府會雙方取消「議員款」,桃園市政府也很快就回應了,可惜並不是正面回應,內容也有多處需要我們出來指正的地方。綜整幾篇報導:
市政府的回應大概有幾點:
- 這筆預算是用來「辦理公共工程建設」
- 由行政部門主導,並非「議員款」
- 編列在工務局綜合規劃科底下
- 依審計部的規定辦理
- 全國一致的標準
- 用來滿足有臨時性或較難事前預估之經費需求
2016/06/27
桃園市「議員款」2015年使用情形-桃園在地聯盟聲明
嚴守行政與監督分際,桃園府會應取消「議員款」
-暨公布桃園市「議員款」2015年使用情形
桃園在地聯盟
桃園市政府於2015年7月及2016年4月分別公布了2015年上、下半年的「議員款」的使用情形,「桃園在地聯盟」的志工群彙整兩份資料,統計2015年全年度的「議員款」使用情形,並公布於「桃園在地聯盟」部落格。
從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地方政府與地方議會的互動方式就糾葛不清。監督者為了多重理由,需要主導地方建設經費支用,執政者也樂於略施小惠,促進府會和諧。但是過去其他縣市的案例與歷史指出,「議員款」不但易生弊端,更重要的是產生議會與被監督者的角色混淆,實不利於市政監督與施政品質的提升。
桃園市「議員款」2015年使用情形
文/桃園在地聯盟志工群
從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地方政府與地方議會的互動方式就糾葛不清,預算護航、監督放水、行政與立法界線不明,時有所聞。箇中原因固然眾說紛紜,但是一直有個千夫所指、引人爭議的檯面下默契-「議員款」,成為眾矢之的。「議員款」又有「議員配合款」、「議員建議款」、「議員工程款」、「議員補助款」等各種指涉方式,但是由於在地方政府的法定預算裡面,通常沒有一個檯面上的獨立科目來給這筆預算,所以也沒有一個官方的統一說法。在本系列文章中,將統一以「議員款」來指涉這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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