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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150421社會局觀察報告

文/杜光宇

各位,因為今天只有到中午,所以後面幾個議員就沒聽到了
工作報告內容
社會局長介紹社會局團隊
社會局工作重點

使命
直接服務需要服務的民眾,對於民眾的需要有所反應

社會局有三個目標
1、照顧:改善弱勢人口的生存權,提供高品質的照顧品質,在社區當中也開創一些新的服務方案讓民眾可以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2、治療:對於社會功能有缺損之家庭要與個案一起工作,然後在當中使個案可以改變,使這些家庭很快恢復功能,讓它們有釣竿
3、改變:很多是社會結構與環境的問題,站在改變的目標作為改革者改變不利或有害的社會環境或條件,這些限制了個人或有利的一些環境改善社會立法,開創服務方案,使環境有利於個案的生存與發展

社會局有四個挑戰
1、預防勝於治療:社會局遇到很多已經發生問題的家庭,我們是不是有辦法使這些問題不要發生?是不是要做一些甚麼事情讓這些苦海不要發生?使民眾脫離這就是預防的工作,所以我們從單一個案預防到整體的預防,從微視到巨視,初步控制到我們可以達到的結果,這就是初級預防,已經發生的就是要做復健
2、多樣性與克服障礙:種族多樣性宗教多樣性性別趨向也多樣性,社會工作的同仁每天都是與這多樣性一起工作,我們社工的出身多屬中產階級,但我們服務的都是社會底層中下階層的人群,因此我們在助人的專業我們要讓我們服務提供的社工夥伴們這些刻版印象可以免除,對於文化差異也有進一步的認識,也要尊重社會的多樣性以及溝通技巧及語言能力族群、宗教等。
第三個挑戰是個案的參與及消費者的選擇:機構中有一些案子參與的部分有沒有不友善的例子?例如阻礙案主參與?有些個案的人格特質就是不習慣與專業人員接近或者尷尬沒有耐性接觸,不見得是自在的,我們要克服這樣的障礙,使消費者有自主權及選擇權。
4、社會正義的維持:社會服務方案必須避免有歧視及壓迫,要顧慮平等公平與適當。

諮詢開始
李柏坊:
老人計畫讓年輕人可以工作,老人可以安養,日照中心是很重要的,目前桃園只有六家長照中心,未來關於日照中心的推出可以照顧多少老人?有沒有更多閒適空間可以提供老人的照顧工作?有沒有更好的想法?桃園未來到底能有多少日照中心可以照顧多少市民?
局長:日照的好處是白天在中心,晚上可以回家,可以不要有被遺棄的感覺,市長的政見是一個區至少有一座日照中心,目前很多區我們還沒找到適當的場所,但我們期待一個區有一個日照中心,這些日照中心也有混合的,也就是說裡面也可以包含失能及失智老人,我們也在規劃中,期待儘早找到場所及經營團隊,來提供優質的日照服務
李柏坊:希望局長在速度上加快,並且應該觀摩找到比較好的日照中心看他們如何發展及營運,希望局長在推動福利政策能多加重在此部分
此外社區發展或社區評比,我們看到每年都有社區評比,這些評比都千篇一律,最後我們看到有所謂的改良型社區發展的評比,依據提升社區發展的效能,但我們最後發現這也只是一種形式方式,在社區裡有這麼多人力及人才如何讓社區有生命力及生產力?從社區自給自足來看社區發展應該研議如何做才能讓社區產生新的價值,我們升格後過去社區發展這部分太定型,以後如何做是不是應該與社區討論?如何研議此議題重新啟動社區發展。
局長:社區基本上就是自願服務,由下往上,就是互相幫忙,疾病相扶持、守望相助,行政機關則是由上往下,這兩者是夥伴關係
李柏坊:有兩個老人會組織發展有些困境對這兩個老人會是不是該給些適當的空間可以發展請局長多關心

趙正宇:
社會福利一定要跟建設一起啟動有些老人家國語聽不懂但我們這些社工例如老人沒有處理好送到殯儀館的案例
我們目前有幾個托育中心?
局長:南區北區各一
趙:平鎮市二十幾萬人口年輕人壓力很大希望局長要重視平鎮大家需求都很期盼需要托育中心現在不要說要幾座未來說要增設十個點但卻優先中壢有我們都在問為什麼平鎮沒有中壢有希望局長這部分要重視

林俐林:
桃園市有一百四十二個社區發展協會,到底有幾個活動中心
局長:180個活動中心
林:都合法嗎?
局長:有些是違章建築
林:請問龜山有幾個不合法的?
答:龜山有十一個社區活動中心沒有合法使用執照
林:那不合法要拆除還是怎樣?
答:公共安全先維護各區公所都要求消防公安使用牌照部分分階段處理現在大部分都是土地使用的問題我們都會優先處理
林:以前都有補助(29個社區發展協會),現在升格了所有經費都是市政府統籌,現在這些補助要如何處理?可以幫助這些協會辦活動?
局長:過去有社會局及公所,現在因為沒有公所,但我們限在比較有彈性,將過去公所提供的補助也納入考量以前兩次限在六次從兩萬元到六萬元看活動的規模及區域區域大的話甚至到十萬
林:龜山家扶中心與我們常有連繫我希望不是只有龜山家扶中心也分享給各位請各區的家扶中心可以line常與各區議員連繫
林:桃園市的福利政策可說是全國最好但疏於宣導我們有兩千元敬老金以及免費健保費補助此部分應該多宣導我們有失智老人的沐浴以及日間照顧這些都要宣導希望我們好還要更好
局長:好這沒問題

劉曾玉春:
請問市政府升格以後編了很多預算我們當然樂觀其成但社會人口的結構慢慢高齡化老人比例佔很高一個年輕人要照顧老人及子女時在沒有心力要仰賴社會局在這一塊要用心但資源有限我們關懷據點有一百多,但這些關懷據點夠嗎?可吸引銀髮族嗎?我們南區的就做得很好開課都爆滿所以我們銀髮族是否有空間學習不要讓她們在家無所事事但地方有線要成立關懷據點也沒有地方是否可提供學校的空間閒置教室請問局長有往此方向思考嗎
局長:這部分我已經跟教育局長表達我們場所不好找所以如果學校有閒置空間可以協助我們教育局長也同意
劉:現在很多人願意當志工閒置教室可以提供空間讓退休老師當志工一定很多人願意師資上不需要太多經費或編列太多機關用地用學校即可這樣的空間可以讓銀髮族有更多空間可以使用每次銀髮族的成果展我都看到覺得都很用心學習每天要上課都帶著期盼的心情這樣就不會太孤單太仰賴要等子女回來

陳麗莉:
一個富足的社會社會福利做得好還是要看市政府財庫夠嗎剛剛提到銀髮族的問題我們基層的里長有薪水鄰長有津貼社區發展會理事長有薪水嗎?
局長:理事長是人民團體選出來的
陳: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要做很多事情但沒有薪水她們要做這麼多事情例如蘆竹區只有十個關懷據點我問過理事長每個星期一次的送餐經費有夠嗎?這些理事長都說其實都倒貼所以這些關懷協會也增加了理事長的負擔食材都是贊助的所以我們邊的這些預算對於社區關懷據點能不能多給一些補助而且有些評比比較低的完全沒有補助,老人用餐很好但關懷據點負擔很大這些理事長沒有收入又沒有經費還要自己找財源社會局這部分能不能加強?
局長:代表社會局向這些單位感謝因為他們都發自內心政府對此有一定的補助這就是政府與民間一起做這些志工都是犧牲奉獻
陳:這些人責任太多聯社區考評她們自己都要做有點勞役不均,每個社區發展協會過去公所都有補助,現在回到市政府這些補助根本就不購,隨便一個活動就不夠了有端午中秋等,所以希望補助多一點
局長:我們會個案審視需求

葉明月:
升格後社會福利預算大幅提高,六十五歲健保免費部分執行面有些人已經繳了,這些人怎辦?以後要怎跟老人講健保費怎處理?
局長:這部分不用老人處理我們會直接勾稽
葉:問題是有些人已經繳了例如一到三月怎處理?
局長:我們是四月才開始
葉:可是很多老人不知道四月才開始他們一直收到一到三月的通知單,這部分老人很擔心
局長:我們會加緊宣導
林:育兒津貼有多少人申請了?
兩萬五千八百件六萬四是三歲以下我們限在抓涉及在桃園的
葉:這些數據你要掌握不要在各區公所大排長龍表示你們在執行能力效率上要改進戶政事務所的聯繫資料處理都沒有明確處理所以在申請當中就會有問題花了錢就要有敢不要又被人罵剛提到日照中心現在有幾個?
局長:目前五家到年底有六家每家可以容納三十人
葉:容納量應該多一點使用人數夠且三十個人太少了應該有更大照顧量應該積極推動

黃敬平:
新移民配偶多韶人
局長五萬多人五萬三千第四大多
黃:新移民每年申請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的有多少?
局長:具體數據事後提供資料
黃:這些新移民要申請這些補助請問要怎樣取得這些的財力證明資料?
局長:新移民取得身分證及工作權益這是我們中央民政局主管社會福利身分要根據相關社會福利相關辦法
黃社會局不是說有很多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及據點這麼多人及資源不能幫助他們嗎?如果它們符合條件不能幫助它們取得相關證明及程序
局長我們這方面沒有特別的甚至很多外配條件很好不只服務母國也服務在地客家閩南等所以新移民也不都是弱勢有時候也可做出大的貢獻
黃中低收入戶除社會局標準外還有其他法規財力證明是基本文見中華民國國民透過戶政系統可很容易取得資料但身心障礙弱勢如果是外配或新移民這種條件或台灣僑民其父母親在國外請問財產資料如何取得?
救助科科長:如果入籍的話就比照國人娘家那邊也要檢附
黃:有一韓國嫁到台灣華僑陷入生活困境,在跟社會局申請時社會局表示必須檢視其在韓國父母親的財力資料,請問這家庭已經陷入困境你要她們如何到韓國去調資料?他們有辦法去韓國取生活證明及財力證明不要說套做一套這根本就是在敷衍
局長:國外應該是不用檢附為何有此落差我們要用個案處理
黃:社會局不是應該主動協助透過移民署或外交部取得這些證明嗎?
黃:現在民眾到公所公所居然還要民眾到社會局辦理現在公所不是都市政府的?怎如此官僚?開了一堆社會福利支票卻如此對待桃園市民而且刁難維德不足既然要做好社會福利就要人飢己飢相關業務主管應協助
局長:我們會作聯繫會報做溝通
黃:感心生活券如何辦理請給些資料

王浩宇:
在發錢的事後應該考量社會救助部分老人福利三十三億兒童福利二十二億大部分的錢都變成紅包發下去民眾有感但發下去後我們卻沒有基礎建設老人日照桃園只有四家台北二十多家托育中心台北十四家六千多幼兒就有一家桃園卻要兩萬多台中食物銀行三家桃園根本沒有台中還透過民間發放當我們花了如此多錢這些東西卻都被排擠如果我們老人健保晚一年發是不是就可以多弄日照中心或公托?在預算使用上台北市有更多方便的東西例如台北有社會福利地圖桃園沒有希望這些以後整合好社會局人力的問題社會局約聘雇是社會局
局長:人力社會局未必是冠軍
王:百分之四十一是約聘僱人力
局長:中央要充實社工人力所以讓地方增加約聘僱社工人力後來慢慢納入編制所以才有社工師
王:目前最嚴峻的在社會局社工平均三年流動率高如此造成經驗無法延續所以希望工作人員執掌及增加社工人數以正職取代約聘

楊佳良:
平鎮有很多高樓大廈都有空間是否可以訓練合格保母讓他們從事幼托事業讓它們在社區就可以又托而且這些保母又是住戶認識的這樣是否可以解決他們接小孩及交通的問題畢竟我們提供了這麼多補助而且有些不是設籍桃園沒補助就算了但上面那些否可以協助且我們有些社區活動中心是否可以鬆綁法令讓這些中心可以做幼托做社區型照顧,我們這裡外籍配偶比例很高尤其語言上的障礙及工作訓練社會局是否可提供協助?

劉茂群:
育兒津貼發放之條件
局長:涉及桃園市一年
劉:我遇到一個案子前夫跑路的特殊案件被刁難本人及小孩都在桃園涉及前夫跑掉了她拿不出前夫戶籍證明我請社工個案處理社工都不收難怪剛剛黃議員罵我們一線社工的服務態度真的有問題
我們榮佳重陽敬老今年要發放還要老人家存摺送過去很多老人不知道你們服務沒到位
局長:我們會加強宣導
劉:能否到榮家輔導說明怎麼做的?不要市長說一套社會局自己做一套,日間照護中心八德有嗎?
局長:我們希望今年八德會設立
劉:不能跳票喔!否則我跟你沒完沒了
劉:健保費免費的門檻戶籍要滿一年綜合所得稅未達百分之二十不是人人免費,但市長說人人免費那為什麼今年四月才開始且沒有說排富這樣會有落差
劉:愛心兌換卷只說不提供菸酒但沒有愛心早餐且發包晚作業跟不上需要腳步
劉:我們保母系統為何八德沒開課,希望八德今年也要開課
局長:我們來連絡處理
劉:多元交通服務提供身心障礙的計程車是哪家的,局長你在狀況外,這家是大文山,希望有更多計程車加入這行列不要有身心障礙的叫不到車

萬美玲:
我覺得現在的問題是社會局沒有與市民同心,局長你看過不能沒有你這部電影嗎?這些你有看過嗎?我認為社會局的社工這些相關電影應該都要看,要有同理心,把老人及小孩照顧好,桃園失智症的人數比統計的多而且這些都會影響到家庭其他人,影響很大,我沒看到你在失智症這一塊有做到什麼,你能否說明嗎?
局長:我已經跟教育局及衛生局建議成立失智症推動小組
萬:這不用成立你本身就是專業是不是有可能成立專門照顧失智老人的中心,因為失智老人很多還很有活力,這情況不是一般照護中心可以照顧,希望這一塊能否在桃園找到一個地方專門坐失智老人中心的照護
萬:閒置空間找出來就做全國第一所失智老人的照護中心共同推動這事情
局長:非常感謝萬議員有此深入的看法社會局一定全力推動
萬:法律有不足的地方例如不能沒有你這樣的電影我希望把依法行政加上視民如親,社會局人力不足大家這麼累我們一個案子出問題過去的努力就都白費了所以希望要市民如親

黃婉如:
鄭文燦名下幾個小孩
局長:十多個
黃:以前這些小孩都很幸福,朱當縣長以及吳當縣長很有溫暖,我遇到其中一個,現在完全都要靠自己,局長這事情不要個案辦理而應該用通案辦理,它們過了十八歲後希望還是能照顧到
局長:是我們這些小孩安置到不同機構後會有社工定期訪視
黃:主任我說的那個個案請不要刁難不要再拿那個原生家庭的資料要求,請把進行的時程狀況跟我回報,不然我叫她媽媽改黃婉如我一個月還給他八千元
黃:目前多少救護車
局長:五台
黃:愛心計程車人找不到車車找不到人,中間聯繫出問題,
局長:我們會跟交通局協調
黃:不要扯交通局就是交通局辦不好才找社會局,現在這些東西形同虛設,還有政令宣導不周,很多老人家免健保跳腳,因為有排富許多老人不知道,很生氣到我服務處跳腳
局長:我們書面有寫可能在市長的一些時間說明的問題
黃:你要叮嚀市長要說清楚
此外急難救助公所跟社會局都有,現在金額沒增加管道少一個,這樣升格有甚麼用
局長:以後我們會通案處理,如果有公所沒受理我們會了解原因,個案狀況我們會考量
黃:保母班真的有需求,大家都爭著上結果找不到地方上,希望廣設保母班及托育中心
局長:這部分沒問題我們會積極辦理

呂淑真:
我們是否應有托老所
局長:這就是日照中心
呂:日照中心做什工作?
局長:重複說一次
呂:為何失能失智才能進托老所?其他人不行?托老所為何不能有很多育樂器材
局長:那叫做社區關懷據點,健康的老人可以在那邊聯誼
呂:這些據點根本沒有空間,代表會那麼大為何不能弄個文康中心?讓可以走動的有尊嚴,此外桃園外配有五萬四千多人要嚴格把關好好輔導它們我們接到很多外配的問題外配拿到身分證後就不見了這很嚴重的問題這要如何處理?身分證拿到不回家
局長:這部分涉及個人分音持續
呂:遇到這問題應該要加強輔導身分證拿到不要家庭了跑去賺錢這種情形怎辦
局長:這涉及個仁問題
呂:不是個仁問題這要輔導如果這樣的外配是不是就請她回去否則對台灣老公不公平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蘇志強:
復興區應增加老人關懷據點,因為小孩都在外面,都市原住民需要馬上關懷,但申請時要從里長發動,在跟區公所申請,很多里長看到原住民就要他們到原民局,原民局雖然有急難救助但金額很少,因此原住民應該要有馬上關懷的幫助,希望局方這方面多幫忙,尤其在都會區的原住民
此外、申請文件單親或離婚的你還要她們拿前夫的財稅證明這情況很多我們跟沒辦法因為已經離婚了甚至不見面我們公所還是要提出這樣的證明這部分能不能改進
局長:這部分我們會請社工訪視後做進一步處理

周玉琴
(我接電話沒聽到):應該是質詢一件個案的情況有關小孩被安置家屬一直問孫子何時可以放回來
玉琴:家裡還有爺爺奶奶可以照顧,應該要考量住家裡應該沒問題
局長:這個案我們來做評估
玉琴:目前有兩處公設民營托育中心成效如何?
局長:一開張就滿額還很多人排隊,先以弱勢優先,在品質上有政府監督所以民眾比較信任,收費也比較平價
玉琴:民眾找我們拜託我們都說沒辦法
說明:目前以弱勢及單親,我們限在已經公布候補名單
玉琴:這樣對我們也好,否則民眾一直拜託我們也很困擾,你們現在要增設十個,楊梅有嗎?
局長:現在還在確認地點

陳治文:
沒有透過議員的案子就沒處理嗎?因為你們都用個案處理,例如急難救通報是否出現斷層,政策推廣是否也有斷層?第三個升格了相關的條例是否也應升格?希望你們好好檢討議員反映了就說個案處理,但許多沒有議員幫忙的是不是就沒有處理?我看到你的工作報告,現在每區要設立一些服務相關設施,你們社工人員到位了嗎?目前桃園獨居老人有兩千多位,獨居老人我們有供餐服務以及居家服務,我建議社會局尤其有身障的,是不是要推動就醫專車服務?我希望這列如重點規劃,這些人急迫需要服務,居家服務也可以做些簡單的健康檢查,其ㄊ縣市已經在推動此方向服務成效不錯,一區一中心一日照,日照針對失能,失智失能部份我還沒看到你們有復健師等專門人員的培訓辦法,失智失能醫療復健希望可以一次到位
局長:我們會進一步研究

彭俊豪:
送餐服務只有九十六天?
局長:送兩餐費用是一個便當六十五元,現在是一到三月,提供的資料還不是全年的
彭:福利資格的申請,不動產的價格增加是否會影響資格?
局長:因為地價上漲超越不動產價值,我們原來已經有申請具有資格的如果此為你唯一財產的,我們這方面放寬
彭:不動產價值增加不會改善我們生活但影響到申請補助
局長:以房養老因為民情因素推動有困難,目前中央也已經停止此措施
彭:海外工作的如果有些需要申請的如何協助
局長:因為中央規定相關津貼發放必須居住滿一百八十天
彭:政府的美意這部分請協助反映處理
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是社會局掌管,但家庭到底發生何事我們局裡工作人員的資訊流通是否充分訓練是否足夠
局長:我們定期都有
范:大多數是典型壓迫性案件我們要判斷的事實相對單純比較麻煩的是羅生門型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時候訓練就很重要有些社工過度同情會造成沒看到事實有時候太有正義感也會發生問題,這部分請社會局在專業訓練及資訊掌握上多花點心力,我過去接到的一些案子都是大陸配偶控告性侵,結果一報案先生就先被趕出佳里不能接近,案子要告一段落都半年後了,要小心這制度反而被利用,因此社工要有這樣的訓練能判定這到底是壓迫性案件還是羅生門的案件,請注意。此外需要救助的很多是弱勢者包含外籍配偶,社會局關於此有沒有法律扶助的管道
局長:現在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有提供
范:局長我們都知道這太慢了社會局應建構足夠完整的制度

楊朝偉:
個案捐款我們希望設立專戶管理捐款但因為這是中低收入戶如我有這捐款會導致中低收入戶被取消民眾也擔心但又覺得沒有帳戶沒有公信,但這樣又反而害到中低收入戶資格被取消
局長:這部分我們會討論是否用信託的方法,這部分的財產不要列入個人帳戶的標準
楊朝偉:桃園市親子教育發展協會有沒有立案?
局長:沒有
楊朝偉:沒有立案為什麼市政府可以背書?請副市長說明,居然還可以發文要求其他單位開會?現在很多活動都掛桃園市政府及市議會指導,但你們又沒有審核這些單位是否有合法立案,而且這樣的協會還發文要我們議員參加,很多民眾參加都以為這些活動是桃園市政府支持的,結果市政府找了沒有立案的單位,這要檢討
局長:沒有立案不會補助,將來有類似個案我們會與相關局處說明支持這樣的活動應先向社會局查證是否有立案

魯明哲:
每個主題應該要深入,政府依法行政講求行政效率,但你們遇到的都是弱勢,需要你們幫忙,所以你們除了依法行政還要有同理心愛心,否則你們都冷冰冰的,請妳們要跟基層同事說要多一些關懷,而且效率要加強,社團補助及急難救助,因為以前剛開始我不計較,但現在就不能這樣
還有育嬰津貼,工作量很大,如果還來得及請不要讓當事人舟車勞頓,你們把清冊給區公所就可以處理一些事情,造一個冊給區公所單一窗口
局長:從五月一日開始區公所及社會局兩個窗口都可以辦理
魯:你們要成立的非營利的中心你們給一些資料給我
不知名(陳?梅):日照中心及托育中心何時開始?(十一點十分)
局長:還要找地方籌備,在七月下半年具體的要成立的托育及日照中心都會上路
不知名:身心障礙現在有復康巴士及愛心計程車,但不夠,可以增加嗎?
局長:我們持續推動,也期待能具體增加這部分
不知名:愛心敬老卡是讓桃園的長輩使用,但很多長輩說這使用範圍限制不便,例如到新竹就無法使用,希望桃園升格後是否可檢討此部分
局長:這部分例如台鐵我們會持續溝通協調
不知名:人民團體圖記由你們統一採購製發,有些團體已經先做了,你們這份公文效益不大,希望可以檢討
局長:因為預算程序需要發包,已經科好的除非是重刻由我們社會局協助

梁為超:
日照中心托育中心文康中心等一區一地點有沒有可能跳票
局長:因為目前找的點需要逐一個案排除障礙,我不希望你們寫的這麼漂亮,但你的回答很不肯定實在,我實在擔心這政策今年會跳票,你不只是硬體你還需要人員的配合
局長:前置作業的確需要時間
梁:升格後社會局效率有變好嗎?我們可以給你一些時間磨合,但光急難救助在公所應就可以辦理,現在都已經在公所了嗎?這就是你們了解民眾的需要做變化,以後民眾需要的你們要做變通

邱素芬:
社會局認為桃園市民最需要的社會福利工作為何?例如兒童及少年寄養安置來說,社會局編了兩千多萬元,到目前安置人數已經到達兩百八十人,社會局今年目標是五百多人,但從這樣的數據證明需要安置的情況有惡化的趨勢,請問為何惡化以及如何協助?
局長:這是累計數字不是說這三個月就有這麼多案子,而且兒少的案件資源的挹注,也是在減輕年輕人的負擔,願生能養,在少年成長的過程也能重視
邱:少年安置不是一直找能寄養的家庭,預算越編越多,但我們只看到治標梅治本,如何協助這些發生問題的家庭或者預防,請問局長如果今年需安置的超過550人時,社會局如何處理?
局長:今年預算如不足我們會調整來容納這部分
邱:關懷要有效用,寄養人數年年增加,這表示兒童照顧發生問題,預算執行表示問題家庭發生越來越多,104年可以預期有更多兒童需要補助,但社會局編列的卻比103年少,這是甚麼邏輯?
局長:兒少需求是多面向的,親子教育的重建等,兒少最好的成長環境還是在原生家庭

黃婦淑香:
社會局不能只管生不管養,弱勢家庭的兒童及少年的教育及生活輔助社會局責無旁貸,但目前社會局是透過社工員評估,有需要只有三千元一個月補助六個月,最多到一年,請問補助結束後對於被補助的弱勢家庭是否有持續追蹤?
局長:對高風險家庭都有追蹤評估
黃:我遇過的個案就顯示社會局的追蹤根本就是做樣子,局長我希望你們社工的熱情及追蹤要到位,桃園人口數增加需要照顧的家庭也會增加,為什麼我們今年減少了?這樣子的短期性補助只能申請一次為限,如果這樣的家庭問題沒解決,你要它們自生自滅嗎?
局長:我們會定期訪查
黃:定期多久?一個月兩個月?對於高風險家庭你有沒有完善的通報訪查系統?

張肇良:
我遇過案子社會局也沒有調查家庭情況有否改善,每年預算逐年增加,從來沒有降低,但社會局也沒有跟家屬聯絡也沒有做好預防措施,我們議員前也給你們了人也給你們了,不斷升高給前但問題都沒解決,局長你是內行人應該想個策略
局長:我們會加強這部分
張:從來沒聯絡過啊
局長:我們每年都有拜訪,訪問的頻率我們會加強

林俐玲:
我們社會工作人員只有一百多人,專業人員只有六位,相關工作人員只有七百多人,但我們有兩百多萬市民,這表示我們相關人員不足,工作人員及專業人員都應增加
局長:社工人員增加有一定的比例,這部分我們在桃園市兩百零六萬人口,但目前六都中比例是最高的,而且流動率的確高了些

邱素芬:
目前社會局改朝換代,希望可以帶來一些新氣象,我們應鼓勵社工人員並且網羅人才留住人才,這樣才能落實鄭市長的福利政策
局長:民間也晉用了很多社工,因此社工專業不能只看社會局這一塊,我們必須跟民間以及社工師公會一起努力加強這一塊

呂林小鳳:
生病及身心障礙獨居的老人,跟六都比,關懷訪視列冊需要訪視得最少我們列出各項指標發現我們在六都都是倒數的,我們預算給了就是要落實福利政策,你來接就是承接了市長對所有百姓的承諾,我們要好好落實

黃婦淑香:
老人到醫院就醫例如獨居老人這部份很嚴重,獨居老人就醫全程都沒人幫忙
局長:這部分可以申請看護補助,看經濟條件不同給不同的補助
科長:陪同就醫納入居家服務項目,如果獨居老人經過評估衛生局長照中心三天內就會去評估,從衛生局到社會局一周內
黃婦淑香:能不能有陪醫專車的服務,不是又一直評估跑程序

張肇良:
不要地價調整幾百元補助就被取消了

林正峰:
一區一中心速度太慢了,現在還在找場地,現在很多是家扶中心在做嗎?家扶中心有多少員工,龜山現在只有五個人員,志工三十多個,夠嗎?你們服務不用心,現在有很多愛心協會你們都不會用,為什麼不能結合在一起?
局長:已經請同仁接洽請求協助
林:環保局辦公室要留下來,你們社會局可以用
????(11點53分):很多人在關心補助申請,這部分請加強宣導,我們限在有兩百多社區發展協會,這些協會有些已經在做服務的基本工作了,你們有掌握及提供協助嗎?
局長:我們有評鑑優等甲等
???:重點應該是那些社區發展協會的確在做服務的工作,遇到什麼瓶頸你們要怎麼給協助,例如獨居老人身心障礙、遲緩兒等,你們到底有沒有做到關心,如果光靠社會局人力是不夠的,請問你們委外的社福機構有哪些?
局長;範圍非常廣,十三個家庭服務中心有四個委外
????:委外的社福機構請列在名單裡,許多獨居老人及遲緩兒的家庭生活都沒改善,希望社會局可以關懷也請社區志工可以協助,社區志工遇到的瓶頸你們可以支援,我遇過的還是沒有改善,生活品質非常差,很多層面需要你們社會局協助以及社會志工的幫忙,社區發展協會是很重要的一環

詹江村:
托嬰中心空間有沒有協助?因為礙於營運面積的問題,所以發生托嬰中心有不小心從樓上摔下來的事例,老師有時候要抱小孩都會發生危險等問題,一萬次有一次跌倒就是很糟糕的事情,小朋友從樓上摔下來,這意外是否可以防範,托嬰中心沒有規範樓面,局長你孫子敢在托嬰中心讓人抱著樓上上下樓梯?我們目前法令可以不同層面,這很危險,法律沒有這樣的規範,小孩都在這種高風險受託育
局長:我們會督促對托嬰中心防範
回答:托嬰中心的設置是依據中央兒少福利等規定設置,桃園縣在對新立案的托嬰中心如果樓層在三樓,核可上我們會建議設立輔助器
詹:你只會說積極改進但沒說怎改進
局長:對於托嬰中心的工作人員訓練作防範,這種案例的發生之前都沒料到
副市長:應該多管齊下,我們要教育找些學者專家降低這部分風險

林政賢:
新移民關懷服務據點在哪裡我都不知道?
局長:新移民關懷中心在婦女館
林政賢:我們建議成立新移民會館,讓桃園成為新移民友善城市,且希望可以辦理印尼文越南文等課程教導母語
局長:我們限在有很多適應班,希望他們趕快融入我們主流社會,並且尊重他們生活習慣
局長:泰語越南文印尼文我們會接洽社區大學看如何辦理
林政賢:目前新移民有五萬四千多人,希望可以成立新移民的局處
局長:這部分我們有婦女權益委員會有個組在關心此業務,這也是跨局處,相關局處都在參與,這也是一個整合
林政賢:新移民及遊民、老人等據點有沒有做整合發揮最大效用?
局長:個據點當中都有其服務對象,這些相關據點整合我們未來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推動相關工作整合力量才會更大
局長:我們限在已經調查了所有的關懷據點,到月底我們會按季跟農糧署聯繫,感謝引進這樣的資源
林政賢:希望可以提供他們工作機會不要造成社會負擔,之前有些洗車的有雇用身障的,現在都看不到了,對於身心障礙者如何讓它們貢獻她們的力量,這部分還要加強
局長:日間照護及庇護工場我們有些方式讓她們可以做些簡單的工作賺取酬勞,社區日間作業及庇護工廠


2016/02/28

這其實就是赤裸裸的種族歧視以及官商勾結

文/杜光宇
 
這次事件的經過我就不贅述了,前面都已陳述
有興趣的可以看: https://goo.gl/hxGYGI

但簡單說,這次航警來盤查時兩個外勞是願意交出護照接受盤查,且旁邊就是勞動部的機場外勞關懷櫃台,一輸入外勞的護照號碼就知道這外勞有沒有問題,航警卻堅持要外勞到航警局的主要原因就是要留置外勞防止離開,這是為什麼呢?其實這只是反映了台灣社會整體都先預設了外勞就是會逃跑,於是許多不合理的違法的都變成可以接受的。

桃園群眾協會移工安置中心志工看到航警人員的無知顢頇

以一個外勞而言,家庭看護因為工作設定是24小時必須陪伴受照顧人所以只能住雇主家(這也是很不合理的),但工廠外勞除工作時間外必須一定在工廠宿舍嗎?不能自己找地方住嗎?其實沒有任何法律有這樣的強制規定,外勞的自由就跟我們本勞的自由一樣,只要他履行了工作的義務,其他時間雇主及仲介都沒有資格及權力去限制他們的自由(其實就算他不盡工作義務頂多也只是雇傭關係民事的問題以及是否產生解約及必須離境的問題,也不能因此就限制外勞的人身自由),但我們常發現地方勞工局有些很荒謬的現象,例如這次這事情,首先是機場的勞動部外勞關懷櫃台,居然跟警察要求不能讓外勞離開,它們的理由是主管機關的彰化勞工局表示不能讓外勞離開,因此航警就以此為理由留置外勞,彰化勞工局的理由是必須等仲介來搞清楚是否可以讓外勞離開,並且就算外勞要離開也必須由仲介陪同交由仲介帶回去,我覺得這真的是匪夷所思,這兩個外勞並非在工作時間(當然前面有提到就算是工作時間離開也只是雇傭關係的問題,連工作都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了,何況其他理由呢?),他們要去哪裡是它們的自由,除非構成逃跑外勞的要件,否則行政機關有何依據可以要求警察留置這兩個外勞,並且強硬要求一定要由仲介帶回?而航警局更莫名其妙,外勞關懷櫃檯的要求不能成為警察執行強制留置的依據吧?外勞關懷櫃台在地位上也跟一般民眾一樣,這櫃台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沒有司法警察的指揮權吧?這兩個外勞沒有犯法也非通緝犯更非現行犯,它們要去哪裡是它們的權利,外勞關懷櫃台沒這資格要求留置他們,警察也不應受理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的要求留置外勞,簡單說這整件事情荒謬的地方在於,仲介沒權力要求彰化勞工局留置外勞,彰化勞工局也沒有權力要求勞動部的機場櫃檯留置外勞,機場櫃檯也沒有權力要求航警局留置外勞,因此航警局當然沒有權力留置外勞,所以後來我趕到航警局直接詢問留置的依據時,居然沒有一個航警回答得出來,包含他們副大隊長。那大隊長還希望跟我見面聊聊,我根本連跟他見面都不願意,後來我帶著外勞離開的時候,勞動部的機場外勞關懷櫃台的督導居然還是希望警察留置我們等到仲介來交由仲介帶回去,並且還跟警察表明彰化勞工局不同意外勞到我們庇護中心,這真的是鬧大笑話,請問彰化勞工局以及機場外勞關懷櫃台有何資格做這要求?當然這時候航警局已經不敢介入了,我大聲問:長官那我們所有人可以走了嗎?航警局的警官只能摸摸鼻子說:當然可以,我們就離開了,事後那勞動部的外勞關懷櫃台的督導還一直跟著我,我連理都不理他就逕自走了。

各位這勞動部關懷櫃檯是怎回事呢?原先這櫃檯的設置是因為太多外勞被雇主及仲介違法遣返,所以為了保護外勞才設置的,沒想到設置後居然外包給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中小企業總會各位可以google看看,這根本就是資方機構,中立性本就受到質疑,現在這櫃台根本變成變相協助雇主及仲介強制遣送外勞的共犯機構,航警局搞不清楚狀況以警力配合強制留置或者遣送外勞,這次這兩個外勞算運氣不錯遇到我們,那以前成千上萬的外勞沒遇到我們的,他們的下場呢?除了含淚離開外還有其他機會嗎?

把志工勒頸推擠,強迫送外勞離境的黑衣男子,和不受理報案反而逮捕衍坡的警察。

台灣政府最無恥的地方在於它不敢在法律上明訂仲介或雇主有這權力可以限制外勞的人身自由,但它卻赤裸裸地透過各地勞工局來協助仲介及雇主控制外勞的人身自由,然後又假借保護外勞的名義設置機場關懷外勞櫃台,其實也是增加一層強制外勞離境的幫手,再透過航警局的武力護送,所以才產生前面說的,外勞都是在仲介買好機票要上機的前一天晚上才被告知,並且馬上被控制人身自由,第二天由與仲介配合的車行強制戒送到機場,再由機場關懷櫃檯及航警,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強逼外勞離境,這種體制的暴力,這種完全無視法律規定的嚴重戕害人身自由的行為,其實就是我們中華民國政府與仲介公司、以及背後抽傭的民意代表、雇主等合演出來的最無恥的暴利大戲,而配合這些的就是我們台灣人對於外勞的種族歧視,我們還要更努力來遏止這樣的行為,希望大家看清楚,外勞跟你我一樣也是人不是工具,而台灣對他們基本人權的保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作者為桃園群眾服務協會理事)

延伸閱讀:
挺移工: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670185809780421/?fref=ts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https://www.facebook.com/spa.taoyuan/?fref=ts

2015/12/07

安全與培力的矛盾-失去自主靈魂的管理與控制

文/杜光宇

因為我們協會在協助移工的工作上也慢慢地接觸了很多的外籍配偶,且許多移工的姊妹也都嫁來台灣,所以我想以我們印尼移工庇護中心為基礎,發展外籍配偶的庇護中心,因此我們拜訪了幾次社會局,主要就是談如何協助外籍配偶的問題。

今天下午社會局來了一些委員,就是要評估我們庇護中心(移工庇護中心)的環境適不適合庇護外籍配偶。簡單說,他們提出的質疑有以下這些:

1、我們的庇護中心缺乏隱蔽性及安全性,消安及建安檢查更是必要的。
2、我們缺乏專業的社工人員。
3、外籍配偶與移工的問題是不同的,不應該混雜在一起。
4、我們硬體設施不夠,如果外籍配偶帶小孩來如何安置?有哺乳室嗎?有兒童遊樂室嗎?

安全性問題我承認的確要加以改善的,但其實他們今天來還是一直落在我之前質疑社會局對於外籍配偶庇護的做法,那就是社會局的重點在安全及管理,但我看不到培力及文化差異的部分。外籍配偶來台灣其實是在一種文化弱勢,也就是夫家主流文化的價值下,只能以一種隱蔽自己原先的文化刻意地去討好迎合夫家的主流文化而生活著。

我們上上星期短暫收容了一名外籍配偶,那外籍配偶帶著自己的小孩住到我們庇護中心,我跟那小孩談(小孩讀國中),發現那小孩根本就完全瞧不起母親本國的文化,他對於印尼文化一點興趣也沒有,這現象是如何導致的?

我們試想一個人的培力,也就是協助她從受協助者站起來面對自己的弱勢,並且進而長出自己的力量,這些過程可以忽視她自己的文化自主性嗎?一個外籍配偶在以台灣婦女為主的庇護中心,她還是繼續在一種強勢異文化的環境裡,連要跟社工或者諮商師講話都還無法用自己的母語,她還是在一種壓抑自己的生命經驗的環境裡,不斷地符合台灣漢人的文化價值的環境裡生活,請問這樣如何有自己的自主性?

因為這樣的庇護中心根本沒有讓這外籍配偶脫離文化壓迫的環境,且其實也只是又一次複製
這樣的環境,這如何培力外籍配偶?另一方面,我們協助外籍配偶不就希望她們能走出經濟弱勢,發展獨立自主的經濟地位?許多外籍配偶遇到家暴只能忍耐不就因為這樣的經濟弱勢讓她們不得不如此嗎?但今天來的社會局委員覺得我們庇護中心的地點太醒目,這我就很好奇了,我們要培養這些婦女朝向合作經濟的方式自主營生,那難道我們庇護中心能找個荒郊野外嗎?

我當然認為隱密與安全是重要的,但如果只是強調隱密與安全卻沒有從這些婦女的經濟弱勢上找辦法去解決,那這些婦女就是不斷地從庇護中心離開又回來離開又回來,不斷地循環,更多的是許多婦女因為這樣就不願意住到庇護中心。

桃園目前只有兩個公設庇護中心,婦女住到裡面求職本就不便利,今天那些委員不斷強調桃園現在婦女的庇護中心有四十個床位,都還沒有滿,所以不需要另外與其他團體合作安置外籍配偶,我認為這些委員不會覺得桃園兩百多萬人,需要庇護的婦女居然連四十個都不到?這不是很匪夷所思嗎?這會不會凸顯出目前婦女庇護的制度根本上有一些問題,才使得許多婦女不願意住到庇護中心?

我從這些過程看到社會局的做法就只想安全與管理,只要社會局不負擔任何風險與責任,婦女的培力及文化差異變成次要的,然後養了一些委員(社工系老師)及社工以一種沒有任何實證可以證明他們設計的政策制度真的可以幫到弱勢者的一套官僚科層制度,消耗了我們社會整體每年龐大的資源;我只看到基層社工不斷地燃燒,不斷地失望離開轉行,這個圈子怎麼回事?難怪中共這幾年學習台灣的社工制度非常快速,因為台灣的社工制度背後的價值觀我想與中共的一切在控制與管理中的思路其實一模一樣,所以中國當然全部照抄沒有問題。

這些社工學者在質疑我們庇護中心的時候,我才想反問,你們毫不尊重受庇護者的文化差異及生命背景,連這基礎都沒有還好意思跟我談社工專業?台灣目前數十萬的外籍配偶,加上外籍移工,人口數已經破百萬,這些社工霸權可以忽視台灣這種多元文化的轉變,故步自封?

其實我這次申請外籍配偶庇護中心也是想挑戰這樣的霸權與背後反映出的陳舊的管理與控制的社工價值觀,只是還是有些失落,結果還是完全與我原先對桃園社會局的想像相吻合,換黨換人做了,情況完全還都是一樣,真是令人失望!

(作者為桃園群眾服務協會理事)

延伸閱讀:
挺移工: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670185809780421/?fref=ts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https://www.facebook.com/spa.taoyuan/?fref=ts

 

2015/11/01

移工協助的結構性問題

文/杜光宇(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常務理事)

這是我這一年來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常遇到的一些難題

先提一下1955的問題

怎說呢?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外勞遇到問題可以跟1955申訴,但這在理論上可以,實際上還是有很多盲點,因為台灣有五十幾萬的外勞,我們各地勞工局接到外勞申訴還必須去訪查,各地勞工局的外勞科人力,其實是追不上申訴量的(因為台灣外勞引進量成長速度實在太快了),我們協會常遇到外勞抱怨說1955不幫她們處理問題。我一開始也是覺得1955這樣很不應該,後來常是我們幫外勞申訴,1955的態度就完全不同了,但某一次勞政單位某人跟我說,其實1955以前只負責轉案,也就是有外勞申訴它們就把案子轉給各管轄勞工局,結果各勞工局紛紛向勞動部抱怨說案量實在消化不完,而且很多案子根本是雞毛蒜皮的小事。1955的接線人員為何沒有基本控管?如此一來問題就來了,勞動部要求1955應該有些基本的篩選,問題是1955接線人員哪知道如何篩選?(這些接線人員許多是外籍配偶),因此我們接獲很多移工朋友申訴說打1955沒用,因為1955的接線人員常會勸他們說忍耐一下不要凡事計較,所以幫忙外勞報案1955變成我們的工作之一。

補充一下1955其實是勞動部的外包業務,所以勞動部說什麼他們是不敢拒絕的。

另一個是勞工局的問題

各地勞工局承辦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有的很熱心很有服務熱誠(我還是要說我還是遇到許多公務員很用心也很有同情心在協助這些外勞),但有的就是虛應故事。最糟的就是如果地方勞工局長有政策指示,那就完蛋了,因為大家可以想像,雇主有票外勞沒票,發生外勞與雇主的爭議,許多雇主絕對會找議員出來施壓,我們遇過幾次檢舉雇主違法,馬上就發生雇主罵外勞說他很有辦法,勞工局早就有人先通知雇主有外勞檢舉了。

也遇過我們檢舉雇主違法,於是檢查員就故意挑違法事證不會發生的時間過去,這些勞工局都在中南部,有些縣市沒有勞工局只有社會局,前陣子發生嘉義縣發現違法大量使用農業外勞的事情,我們細查才知道,原來這些外勞有些根本都被查獲過,但社會局居然把他們交回原仲介處,原仲介馬上又把他們違法帶到另一個農場工作,這種勾結還不嚴重嗎?這件事爆發後,結果是社會局一個承辦人員被申誡,該社會局科長一點事情也沒有。

還有人跟我們說該科長後台很硬,最好笑的是有些地方勞工局威脅我們如果我們將外勞帶回我們庇護中心,那勞工局絕對不會補助安置經費,但他們沒想到的是即使沒有補助,我們還是帶回來,因為我們的主要目的是協助這些弱勢外勞,我們可以一群人擠在一起窮一點,但我們不能眼睜睜看到應該協助的外勞沒有人協助,更不能眼睜睜看他們無助地求助無門。

還有另一個最嚴重的問題是,因為外勞要尋求安置或轉換雇主必須有一些證據,各位可以想想,外勞被性騷擾或者被打,尤其在家裡幫傭或看護的那種,要如何蒐證?(有人說被打可以驗傷,很抱歉這種被打可能是被打耳光或打頭,看不出外傷的)總不會每個外勞隨時都開著手機錄影錄音,在第一時間捕獲證據吧?這生活也太刺激太緊張了吧?

 勇敢的桃園庇護中心印尼部主任lina勇救同胞的影樣

我們遇過很多外勞雇主不同意她們使用手機,甚至很多外勞整個月連一天休假都沒有。各位應該可以想像那種完全被關在某個地方求助無門的恐懼,好不容易外勞拍到或者錄到一些證據,但地方勞工局常很堅持必須要當場查獲,請問要如何當場查獲?這比Discovery攝影師的技巧還更困難了,尤其在家裡檢查人員如何進去檢查?你去檢查根本看不到什鳥東西,你按門鈴的瞬間,大部分的雇主馬上會變成和藹的天使,然後可能仲介馬上趕來,表現出他們一直極力協助外勞,應該是外勞把小事情擴大了這樣的感覺(當然我沒有說一定是如此,但有心的雇主與仲介履見不怪地一定都有這樣的表演)。

外勞第一個時間一定是跟仲介反應,可是仲介也無從判別到底發生什事情(因為仲介畢竟也不在現場也不住雇主家裡),所以也只能勸外勞接受或忍耐,這也就是為何如此多外勞只能跟外界求助的原因。說真的,家裡的外勞與被照顧者或者雇主的爭執常很像婆媳問題,有時不見得是違法而是不和,或者被照顧者因為病痛心情不好,常見會把情緒轉移到照顧的外勞。

照顧病人真的是很累很累的工作,尤其是照顧失智老人,那更是惡夢,因為失智老人常沒有固定睡覺時間,但身體又很好,為了隨時防止老人亂跑,照顧的外勞根本會被搞到精神耗弱,因為根本無法好好休息,這問題仲介知道嗎?當然知道,可是有辦法解決嗎?很困難!也因為有太多仲介無法處理的問題,所以外勞只能向外求助,這是結構的必然(還有許多外勞遇到被照顧者八九十公斤體重,結果外勞只有四十幾公斤的,壓都被壓死了)

有些勞工局還自己弄了一個所謂的可改善事項,也就是即使外勞跟1955投訴,但只要屬於可改善事項,那外勞即使檢舉了也只能繼續在原工作地工作,例如積欠加班費或強制儲蓄等。可是各位可以想想,很多雇主也不是省油的燈,你檢舉他之後就等著他報復,最明顯的就是不給你加班,看你能撐到何時,許多外勞如果沒有加班,那他們原先在國內貸的款根本就還不出來了。勞工如果檢舉通常就沒打算繼續待下去了,因為之後的勞資關係非常麻煩,所以台灣勞工只要一提申訴或調解,基本上就是要離開公司了或者離開公司後再進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外勞一檢舉當然就是打算要換工作不敢繼續留下來了,但有些勞工局這樣一搞就是逼外勞不能檢舉,因為你一檢舉之後你不但走不掉還只能等著雇主整你。

警察與檢調的問題

我在另一個短文寫過了不贅述,檢舉性騷擾或者暴力對待的,警察如果等閒視之有時會造成無法預料的惡果,例如2012發生的案件,台中市有一越南外勞申訴,警察到場沒將人帶走,警察走後那名外勞被仲介打成重傷生命垂危,此案當時承辦的警察後來被移送監察院。另一個問題是翻譯的問題,很多警察辦案翻譯找仲介,我們遇過兩件以上外勞的申訴,他們說當時雇主誣賴他們偷錢,送到警察局後,因為沒有翻譯,就委由他們的仲介問話,結果仲介跟他們說只要承認偷錢就沒事情了,如果不承認會被遣返而且沒有工作,所以他們就承認了,沒想到承認就完蛋了,不但被判刑(易科罰金幾萬元),結果還被遣送回去。以前還曾發生有一外勞被雇主告刑事,後來在公園上吊自殺的事情。大家可以好好想想,外勞在台灣不了解台灣的法律,也無法請律師,他唯一的訊息來源就是仲介,因為其他外勞也不能幫助他甚麼。

人口販運也是大問題

我們常跟警察呈報人口販運,基本上性剝削是比較容易構成的,但勞力剝削很困難,警察也跟我們說檢察官基本上根本不會起訴勞力剝削的案件,因為認定標準非常嚴格,所以許多台灣雇主請外勞一個月只給三千元到七千元不等,每天工作十六小時,都不會發生甚麼問題,這都已經算鬧上國際的事情了,最誇張的是魚工聘請的制度,我們搞了所謂的境外聘雇,也就是境外聘雇的外勞無法適用勞基法,目前台灣有一萬多名外籍漁工屬於境外聘僱,完全不能登陸台灣就是在海上生活,這些漁工在船上每天睡不到幾小時,薪水三千多的一堆,台灣這種匪夷所思的制度多次造成一些慘劇,但我們政府還是不願意改善。

我很希望呼籲政府(各地勞工局),對於家庭看護或幫傭建立探視制度,如果人力不夠,我想跟我們一樣的庇護中心應該都願意極力協助,對於暴力及性騷擾的可能性案件儘可能第一時間就帶離雇主處進行安置,並且請通譯進行協助(不要貪圖方便找仲介翻譯),我們的態度應該是寧願錯判一千也不能錯過一個應該協助的個案。

對於勞力剝削應該放寬認定標準,同時對於集團性犯罪的勞力剝削加害者的雇主以及仲介公司予以重罰。至於漁工尤其是境外聘雇的,應該徹底廢除這種嚴重違反人權的制度,將境外聘雇漁工全都納入勞基法的保障,不要讓一些漁船公司及不肖仲介搞假的海外公司進行假的淨外聘雇。

給仲介的話


最後我希望跟那些痛恨我們這些人權團體的仲介說些話,我知道你們一直認為仲介形象不好是因為我們這些團體無限上綱到媒體,醜化你們,我也知道你們常把這些事情都看成是外勞故意設計顧主,只是為了圖謀某些不良的企圖或目的,但我只希望妳們可以正視一個事實,台灣許多雇主連對我們自己台灣勞工都苛刻無情了,對於不是台灣人的外勞尤其更無反擊能力的外勞難道就比較寬厚嗎?而我們台灣勞工遇到勞資糾紛可以找勞工局可以找法扶可以找律師,更可以找地方民意代表幫忙喬,但這些外勞呢?我講難聽點,今天如果有外勞被殺害了,雇主只要通報這外勞逃跑了,沒有人會關心這外勞的下落的。

我之前也講了,台灣的狗被外勞吃了,都會被查出來,因為有人關心,臺灣人失蹤了,也會有親戚朋友透過地方脈絡要求警察追到底,外勞呢?他們就是一個一個離散的個體,在許多家庭照顧老人殘障者,許多家庭是我們台灣社工都不敢踏進去的,這樣的家庭很多是台灣的邊緣家庭,有吸毒的、有酗酒的,這些外勞尤其是家庭看護的外勞,許多根本都是瘦弱的女孩,進入這樣的家庭自己一個人,你們認為呢?

許多外勞手機被沒收不能使用,他們連對外唯一的管道都沒有了,他們是來台灣工作不是來台灣當奴隸,我們給這些外勞太大的壓力,甚至有些外勞精神耗弱到拿刀砍被照顧人。我到你們這些仲介的臉書觀察,幾乎沒有看到有討論或者反省這些問題,我看到你們不斷地抱怨,看到怨恨,看到你們不斷在抱怨錢越來越難賺。有些社團發現我的身分就直接把我設為黑名單,但這些對你們來說就是工作吃飯的問題,對外勞來說卻可能是生命悠關的問題,我看不到你們的關懷與反省。我期待仲介制度可以上軌道,我也期待你們能有正面的形象,但在這不斷的紛爭與抱怨中,也許該想想是甚麼把台灣整個外勞引進制度搞得這麼畸形與變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