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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我們如何得罪外勞仲介,而上了壹週刊>

文/蕭函青(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時序應該是這樣,去年四月,庇護中心收容的菲律賓女工瑞雪,長腦瘤需開刀。若無健保,自費要20~100萬。為了幫她爭取一點醫療費,我成立了挺移工社團。


壹週刊報導用的照片

六月,庇護中心老舊需要修繕,募集二手物資,也募到了一群善良熱心的志工。開始慢慢討論印尼家鄉味美食的計畫,我們學著做印尼菜,有附近的老師和警察跟我們搭伙。

九月,收容的印尼女生D小姐懷孕臨盆,生下非常可愛的女孩蕾歐尼,母女倆跟我們幾個台灣工作人員住在一起,跟小孩生活帶來很多樂趣。很多網友紛紛捐出家中的孕婦嬰兒用品,我們還幫女孩娶了中文名字叫「志瑜」。

去年十月,阿嬤打外勞巴掌的新聞,在網路上瘋傳。靠著網友的線報和自由時報記者的幫忙,我們連夜趕去台中,把外勞救出來。還沒救到人時,網路上開始有仲介質疑我們,說這是腳尾飯事件,應該是我們自導自演。直到後來人都救出來了,仲介才改口說,阿嬤人都老了,哪有力氣打外勞。

十一月,我們接到投訴,永豐餘大老闆何壽川家非法使用外勞,明明是工廠,卻請來自家打掃。還讓他們吃不飽,有剝削虐待的嫌疑。在台北市勞工局的幫助下,我們開了記者會,何壽川女婿被移送法辦。

今年二月,機場有兩位外勞被非法遣返,我們趕去救援,仲介委託的計程車司機,打傷我們的工作人員呂衍坡。我們提告司機以後,外勞仲介業者群起憤慨,引發前所未見的生存危機焦慮,他們在網路上紛紛留言「打得好,打死那些人權團體」、「我也要組團報名打他們」。

原來,雖然法律對外勞遣返有很嚴格的規定,要經過多道程序,依法也規定外勞有申訴的空間,但常有仲介為了節省時間,採取違法的「限制自由+緊急遣返」手法,罔顧外勞的意願和調查事實的權利。這種粗糙的遣返手法,不但違反法律,也造成很多糾紛,但因為社會大眾比較不熟悉,主流媒體也沒概念,很少人知道這是違法的。這次我們介入後,仲介紛紛表達憤怒,擔心未來如果人權團體不斷介入,以後不能再自由地隨時遣返外勞怎麼辦。當時筆戰請見此 https://goo.gl/G6Jjn6

今年三月,四個印尼外勞被仲介拘禁在台南的仲介公司地下室,我們請警方會同一起去破門,當她們被釋放的時候,喜極而泣。仲介公司的老闆娘辯稱,是怕辦公室財物失竊,才使用拘禁的方式,並且不明白「為何不能關外勞?逃跑誰負責?」新聞一出,有仲介在網路上揚言要找機會狠狠教訓我們一次。

在這幾年中,我們有遇到很多好仲介,真心替外勞在服務。但偶爾仍會跟某些外勞仲介起衝突,不多,但還是有。那些人,真是仲介中極少的害群之馬,才會做出那種拘禁外勞、苛扣工資的事情。

我們援助過一位印尼籍外勞S小姐,她的仲介L先生,也是這次跟壹週刊檢舉我們的爆料者,他就是其中一例。這位仲介有一位印尼籍配偶,但是他對待外勞並沒有因此比較仁厚。他超收非常多費用,每載外勞去一趟市區辦手機,都要收一千元,連他的車手把壞掉,都要外勞賠,最後他宣稱外勞累積數萬元欠款,要從外勞薪水中扣。

去年九月,我們介入協助S小姐的案子,發現她被超收這麼多,大吃一驚,我們請勞工局開協調會,也通知L先生到場。當時L先生一來,先是拿出一張存證信函,威脅說大家法院見,再烙下狠話,說「我當過國會助理,我跟議員很好,還是暨南大學東亞所的,張正都是我學長」,還說「庇護中心有甚麼了不起,很囂張是不是?只是NGO屌什麼屁!」但連勞工局也知道他們公司的惡行,一看到這案子,就嘆口氣,說「又是你們公司」。當場勞工局就訓斥他不可超收,李先生才悻悻然同意。

但從此,就是惡夢的開始,他開始一連串瘋狂騷擾我們,到處檢舉,所有單位都接到他的檢舉過,他還誣賴我們的翻譯非法打工。有一次,他曾經在一天內打了三四十通電話騷擾我們一位女性社工,我們不勝其擾,但也拿他沒辦法。

目前,這位L先生還侵占了外勞的行李沒還,也還欠外勞一個月工資,但他依舊逍遙法外,他的臉書上,加了很多社運人士作好友,孫窮理、管中祥...等等。就是這麼一個有文化資源和條件的仲介,相信用他的人脈,相熟的記者,可以「給我們一個教訓」。而透過壹週刊,終於遂了他的心願。

自從接到記者電話那一刻起,我就開始反覆思索,我們到底是在哪個環節犯了錯。我們不是很特殊的NGO,這社會上還有很多角落,有作精障的,街友的,工傷的其他工作者,他們是讓我敬佩和汗顏的。跟他們比,庇護中心還不算最辛苦的那種,但我們也是盡量踏實,戰戰兢兢,舉步維艱地度過每一天。

那到底為何走到這一步?應該不是媒體業的錯,至少過去幾年來,所有來採訪過我們的記者,都非常信任我們,報導出來的品質也都很好。合作過的NGO夥伴,也都是長期穩定友善地往來。來參訪過的機構和教育團體,都常想把學生送來這裏實習。

所以我們本來以為,至少在這社會上,我們還可以光明正大的存在。但是終究,該來的還是會來,出來跑的,總是要還。仲介累積的惡意,終於湧到了一個邊界。

剛好又接上了一位不理解狀況的記者,採信了外勞仲介惡意的說法,安排了一個粗糙簡略的獵奇劇本,就把我們置入。跟蹤我們到辦公室外,拍到一些來去自由的外勞,好像過得太爽,還懷孕,亂搞男女關係,可見我們管理多鬆散。

為什麼記者會這樣?也許不是他的錯,包含這位盧先生和他的主管,都沒有機會接觸到那些外勞的故事,沒機會理解結構的惡,也對法律有偏差的認識,只聽了仲介的版本,就以為安置中心就該是監獄,只要我們讓外勞自由行動,就是社會治安的亂源,或是認為只要女外勞懷孕就是淫亂的象徵。

透過仲介惡意的眼光,記者攻擊我們領政府補助好像以此牟利。我想這位記者應該不瞭解,想拿政府的這一點點小錢,到底有多困難。地方勞工局包庇仲介的狀況嚴重,尤其是中南部,即使外勞受害情況屬實,承辦人也經常不給予安置經費,還曾指著我們鼻子痛罵,說我們只想增加他們工作量。勞動部也是經年累月的刁難,動輒退件。這麼多人共同吃住,水電房租和食材的龐大開支,已經把我們的經濟壓縮到很緊迫,目前庇護中心現任幾位社工,都領極低的薪水,南來北往奔波、長時間勞動到體力透支,即使有補助仍只能勉強運作而已,但我們仍然收容了數十位沒有補助的外勞。幸好,透過挺移工臉書社團,有網友會偶爾寄米和沖泡包給我們,確實不無小補。

去年,我有個朋友,她是某大機構的社工考慮離職,她曾私下告訴我,離職後的生涯規劃,本來想加入庇護中心,只是看到現任工作人員薪水實在太低了(他原本的薪水是三萬出頭),只好另謀他就。

我現在,還是對媒體不實報導很生氣。我很多政大的學弟妹,現在都正在第一線當記者,他們告訴我,記者真的很血汗。但即使我再怎麼同情理解媒體業勞工,這次報導仍然對我們造成很大的傷害。壹週刊跟蹤外勞出入我們辦公室和去雇主那裏工作的狀況,雖然沒有拍到庇護中心的收容場所,但我們認為這種跟蹤行為,仍然是騷擾。

還有,我們收容外勞的前雇主,很多是性騷擾和性侵這些女外勞的,有些前雇主甚至是黑道集團,他們可能會想要報復,他們會不會看到報導後,食髓知味,決定也來跟蹤我們辦公室人員,尾隨我們找到真實的收容地點?壹週刊此舉,把我們被收容人暴露在很大的風險中。這沒有新聞倫理問題嗎?我真的很想知道。

今天兵荒馬亂,跟記者溝通到疲於奔命之際,有同事幽幽地說,在這種時候,總會想起汝椿,我同事跟我提到他之後,我立刻就想大哭了。汝椿如果還在壹週刊的話,雖然不知道他會怎麼作,但相信他一定不會違背自己做為記者的良心。

即使在壹週刊出刊前,我們已經盡一切努力,想跟記者溝通,告訴他,他和那個仲介檢舉人,他們的法律觀點都是偏差的,仲介雇用計程車司機去強迫離境是違法的。而且安置中心不是監獄,外勞本來就可以自由出入,女外勞懷孕也不能用汙名化的眼光去看她,我們的政府補助也真的很少。我們也把該仲介的惡意講給記者聽了。

要有多硬的心腸,才能只看外勞的「亂」,不看外勞的「弱」?要有多大的誘惑力,才能寫出那些文字,去憑空描繪一件他自己也並不理解的邪惡?

無論我認為壹周刊多麼可惡,成為惡質仲介利用的工具,但我無法否認,記者和主編仍然是這社會的一部分,也是在這塊土壤上共同成長的人。他如果不理解我們,必定是因為,這社會確實還有一大塊的部分,沒有理解我們。

於是,終於到了本篇結論,這確實是我們的錯。這無法推託,確實是我們不夠努力,沒有更用力、更用力一再地對這個社會,把結構的問題講出來。即使有了挺移工社團,影響力還是非常小,不足以傳播到讓主流媒體,都能像理解基本人權那般理解我們所做的工作。

所以,是的,真心認為發生這次事件,是我們的責任。對於這次壹週刊的報導傷害到的所有人,影響到所有房客,志工,還有信賴我們的挺移工網友們,我們深深感到抱歉。
蕭函青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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