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議會觀察報告—政風處
文/
本次政風處議會質詢,議員們質詢的議題多半圍繞在學校採購問題、燈會代管金及道路問題。
一、學校採購問題
有議員問到國中、國小午餐稽核問題,稽核了幾間學校?是否有缺失?是否已複查?政風處沈鳳樑處長表示,目前已稽核了50所學校,由於新北市發生舞弊情事,所以在稽核時會特別重視採購程序和回饋項目。過去幾年曾追蹤改善的情況,今年尚未訂定追蹤的計畫,但經議員提醒後,沈處長表示本年度追蹤改善計畫會繼續進行。
另外,在政風處的工作報告中指出,104年9月1日起至105年 2月15日止之稽核成果,包括工程採購、財物採購、勞務採購,100案中,其中紅燈級(缺失達 10 項以上)的有34 件。
這34件中,所屬各級學校就佔26件,比例高達76%。沈處長表示,學校單位的招標公告和文件敘述不同,或文字表達不合採購法標準,就算缺失,例如「以本校解釋為準」就是不合標準的一例;加上校內採購人員或總務主任常更替,所以容易出現此問題。目前處理方式為,以小團體的方式進行,請工務局採購科和稽查小組,共同做討論,對理解較有幫助。
筆者認為不管是主任或是教師,皆非工程專業,即使依規定上了採購法的相關課程,但採購對教師來說,終究是外行的事。教師本業是教書,專業也是教書。增加教師對採購法的理解,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把學校的採購案,依金額的大小,交予專業的人員處理,才是治本的良方。
二、燈會代管金問題
燈會代管金的部分在105年3月17日市長施政報告時,就有議員提出質詢,當時市長允諾成立行政調查小組。事隔一個多月,在4月25日 政風處的工作報告後,議員們也紛紛提出質詢。
包含為何一個成立1 個多月的社團,可以打敗其他9家公司得標?沈處長表示,招標過程和評選委員都是合乎程序。然而議員指出該社團在「東門大街」攤位案,也還尚未處理完畢,市政府在明知該社團有問題的狀況下,為何依舊同意該社團投標?這個問題,沈處長僅表示招標過程合程序。
燈會攤販區得標廠商,應繳入公庫的代管金2650萬,至今只繳了32.5萬。議員表示實地勘察細數後,發現實際攤商不只265攤,是343攤,每攤10萬代管金,實際上應繳的代管金為3430萬。對於數字的落差,和為什麼會出現2.5萬的數字,沈處長未有明確答覆。
對於議員們對代管金提出的質疑和問題,沈處長雖有回應,但回答內容似乎不符議員預期,有未切中紅心之感,希望總質詢時,沈處長能為大家一一解惑。
三、道路問題
桃園的道路不平問題,是生活在桃園的民眾都相當有感的部分。可惜,議員舉例的路段,「剛好」都不是官員們會經過的路段,所以,官員們無法立刻感同身受。對於議員們提到的道路問題,沈處長表示會加強工程查核小組,加強抽查比例和取樣,確定是否符合規範,而尚在保固期的道路和工程,也會加強監督。至於道路挖掘和修復部分。處長則表示會和工務局再做溝通。
有議員提到工程施工和查核應該雙軌並行。目前一級機關和區公所設置工程品質督導小組,市府設有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議員認為工程品質督導小組,應及時自我審查。議員並點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政風處對兩個性質類似的小組如何區別?」這個問題和督導小組的執行情況,皆靜待總質詢時,沈處長給予回應。
後記:多位議員皆表達,「政風處應主動查案子」,目前的情況比較是,市議員反映
民眾陳情,政風處才查。政風處的施政報告中,可以看到,政風查處工作的第一項就是主動發掘不法。
期盼政風處的「主動」能和議員們、民眾們所認知的「主動」更接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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