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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4

【防民如防賊的議會要改革】記者會紀要

爭取議會透明化的桃園公民團體,今(4/14)日於桃園市議會前呼籲議會改革,採取更開放的態度,保障公民監督民意機關的權利。


4/7日「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等志工依規定申請進桃園市議會旁聽,受到駐衛警的錄影監視,並不准對議場錄音、錄影,當志工拿出標語沉默表達抗議時,駐衛警更將志工架出議場,隔日(4/8)志工再次前往桃園市議會旁聽被拒。


(4/14)日爭取議會透明化的桃園公民團體集結在桃園市議會前,呼籲議會針對錄音錄影、旁聽、以及議事管理等方向,進行大幅改革,包括開放錄音錄影、建置隨選視訊、減少對旁聽的限制、以及議員簽到記錄公開等。到場民團包括桃園在地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桃園親子共學團、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團體。
民團到市議會呼籲議會改革


「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直陳:「4/8要進入議會旁聽,警衛隊長直接拒絕,也說不出是依據哪條條文,只說是上級交代。連公民的權利都可以剝奪,真的是山寨議會、民主之恥」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志工隊副隊長徐玉紅,也分享在民意機關進行公民監督的經驗:「我在立法院當監督志工已經三年了,身為桃園人,當然義不容辭也要到市議會來監督,但是桃園市議會的態度就是希望公民不要來旁聽,覺得旁聽對議會傷害太大,如果所有的市議員覺得光明磊落,為什麼懼怕公民監督?地方議會就像公民社會的樹根,如果樹根爛了,這棵樹也不會長的好」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則從下一代民主教育的角度切入:「我們跟孩子說民主、透明、公開,但是陽光卻照不進議會,連旁聽都有重重限制、安靜地舉標語也要把標語搶走,這是反教育、回到威權時代。桃園市議會極度歧視和仇恨公民監督團體,在其他鄉親或學生來議會參訪時,也不會用錄影機在旁邊監視,唯獨只針對公民團體。公民團體又不涉及旁聽規定裡面四種禁止進入的情況,禁止進入是極度的歧視和仇恨。希望議會加油,讓陽光進入議會」
市議員范綱祥認為拿標語不算妨礙議場秩序
民進黨市議員范綱祥也於議會質詢的議程中,抽空到場表達個人看法:「我認為只是拿標語,沒有發出聲音、沒有人身攻擊、沒有造成侵權行為,應該不會造成議場秩序的妨礙。旁聽管理辦法第七條對於妨礙旁聽秩序的解釋,不宜太過嚴格,公民參政的權力,應該給予最大程度的保障,不過我的看法目前在議會還是少數。關於政治力的決定,是多數決和議會主流的問題,結果已經呈現出來,建議民團可以就手持標語旁聽的狀況,經由適當的訴訟程序,引入外部的司法審查。」


推動國會監督多年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也由執行長張宏林到場聲援:「2014年,公督盟針對各縣市議會的透明度進行調查,當時桃園縣還沒升格,但是2016年桃園升格了,我們複查的結果,桃園市議會仍然是六都裡面最不透明的,這是桃園市民之恥。台北市議會只要合法申請進入,公民要錄影、拍照,都沒問題,台北市做得到,為什麼桃園市議會做不到?桃園市議會用任何理由拒絕讓民眾旁聽,就仍然不是屬於人民的議會,應該予以最強烈的譴責。今年公督盟發函給立法院八個委員會,要求進入旁聽,十六位召委都同意,我就不知道桃園市議會在神秘什麼?千萬不要再做黑箱的議會」
公督盟執行長直陳桃園市議會透明度是六都之末
遭台北市教育局不當解聘的蕭曉玲老師,特地前來桃園力挺:「民主自由的可貴,就在於民眾持續的監督,桃園市民應該要感謝這些志工,幫市民監督議會,桃園已經升格六都,不要這麼落後,請給下一代的公民好的教育示範」


專注推動移工權益的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常務理事杜光宇表示:「桃園市民應該從身邊做起,關心地方議會的民主水準。希望這次是個開始,呼籲桃園的公民和學生,該是時候為家鄉做點事了」


以親子共學為特色的桃園共學媽媽們,不管到哪裡都會帶著自己的幼孩同行,今天代表發言的陳鈺方,針對不准攜帶幼孩進入旁聽的規定,表達反對的意見:「市議會旁聽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將攜帶幼孩列為不得進入旁聽的限制之一,這對幼孩有嚴重的誤解和指控,對兒童充滿歧視,請市議會解釋背後的思維是什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二條-兒童有表達和參與社會的權利,旁聽規定第三條的歧視規定必須修改,這是有素質的公民社會的基本要求。市議會應思考如何保障兒童和照顧者的政治參與權和旁聽權,而非把養兒育女的爸爸媽媽拒於門外。」
親子共學團陳鈺方要求修改歧視幼孩的旁聽規定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毛振飛顧問:「今天我們不是來聲援,我們就是桃園在地人,桃園的議員是我們勞工選出來的,議員享受民主的成果,但是卻不讓我們監督。民主進步的社會,卻有更多的黑箱,人民給她選票,如果不能監督,就真的是黑箱的市議會」


記者會最後,所有民團共同喊出心聲:「桃園市議會,違法濫權,防民如防賊;優質議員、不怕監督,優質議會、資訊開放;升格六都,給我隨選視訊,讓陽光進入議會」


記者會結束後,公民團體集體進入議會申請旁聽,警衛一度拿出旁聽管理辦法,拒絕親子共學團的媽媽帶孩子進入議會,也拒絕潘忠政理事長登記旁聽,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直言:「今天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黑名單?請問議會是用什麼名義和條文列黑名單,荒唐!」在公民團體據理力爭之後,公民團體最終仍得以進入旁聽席,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家興議員也出面與民團對話,承諾會採納民團的訴求,修改管理辦法。
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家興議員承諾採納民團的訴求


===========以下為民團的訴求===========

  1. 影音紀錄
    1. 刪除旁聽不能對會議進行錄音、錄影的規定:現行直播方式僅能以管窺豹,對於休息時間進行的協商、投票時議員的贊成反對等,皆無紀錄,事後無從了解議員的立場。議員執行公務的實況,沒有拒絕被客觀記錄的權利,現場進行錄音、錄影,是公民的權利,也有實際的必要性。
    2. 立即設置IVOD隨選視訊:議會之錄音、錄影,皆保存至次屆任期屆滿為止。既然影音皆有保存,應比照立法院的IVOD,提供各議員發言的隨選視訊,以方便公民了解個別議員行使職權的實況。桃園在地聯盟的志工已經用克難的方法將此一構想在「桃園在地聯盟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QQrnBLogGw3GMif9DHUw2g上實現,具有公務預算的議會,更沒有理由推託。
  2. 旁聽作法
    1. 不得濫權阻止公民進入議場旁聽:旁聽是公民行使知的權利,應以最小限制為原則,更不應脫法濫權拒絕。
    2. 不得濫權限制公民在旁聽席以靜態方式表達意見:公民表達意見的正當權利,只要不影響議事進行,不應濫權限制或禁止。
    3. 簡化旁聽手續:市議會要求登記個資及押證件的做法,相較於桃園市政府,市府洽公民眾更多,進入市府各式會議也多僅簽名即可,顯見議會的作法並無必要。
    4. 撤除針對性攝影機監視。
  3. 議事管理
    1. 議會簽到回歸正常並應公開閱覽:桃園市議會在升格後,將市議員的簽到方式,由一日一張,改為一位議員一本,由議員自行簽名,也不公開,實是大開透明化倒車。
    2. 議事錄應於下一會期開議前製作完成,上網公布:眼前第三會期已經開議近月,去年12/9即閉會的第二會期的議事錄仍拖沓延宕,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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