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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150318預算審議會期旁聽心得

文/黃仲豪 聯盟志工

今年的桃園市政府預算審查會期,我只能旁聽到今天為止,明天會期就要結束了,沒能一路跟隨到最後,見證所有被擱置的預算結局如何,殊為可惜!在此聊聊幾天下來的心得

【議員出席】
這個會期開始,議員的簽到簿改為一人一本,很難明確的知道出席與否,也不知道每天到底有多少議員簽到和領出席費。我的旁聽記錄雖然有記下所有議員的發言,但是沒有發言倒也不等同於這位議員沒來。要明確的知道哪些議員有來開會、那些沒來,確實是有困難。不過有一個方法可以知道整體的出席率大概是多少,那就是去追蹤-"表決的票數"。

每次只要主席宣布表決,市議會的主任就會清點在場人數,回報總票數是幾票,表決結束後,也會報告贊成幾票、反對幾票,此時就可以得知有幾位議員在現場。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到了要表決的時候,就會有議員衝進現場。在清點人數的時候常常看到點完還要再追加票數,就是因為議員紛紛進議場參加表決,造成票數一直追加。這種現象代表這些議員其實是在市議會大樓裡面的,很可能是在研究室邊看轉播邊辦公,聽到要表決了就衝下來投票。這樣的常態現象,是否表示議員雖然人不在議場,但是仍然可以以視訊的方式參與開會?

但是即使加上這些表決時才跑進來的議員,所有在市議會大樓裡面,有在留意議事進行,能夠參與議事的議員人數,大約是多少呢?回顧我記錄下來的表決結果,票數最少的是0318早上剛開議,第一位議員發言就建議刪除的水務局購車預算,總票數只有12票;總票數最多的是36票,其他還有14、27、29等票數(皆不含主席)。表決通過的票數,最少是8票就通過了。桃園市議員的總數是60位,這樣的表決出席率,大家覺得算是高還是低呢?

再來是思考出席的定義與意義。出席最寬鬆的定義,就是有簽到就算;其次是有進來開會就算;最嚴格的定義應該是要全程參與才算。不過證諸表決時的狀況,要求議員整天都坐在會場應該是緣木求魚。倒是人在研究室、心在議場,有在關心議事進行、有看轉播,知道要表決了趕快跑進來,算不算是有在"參與"會議進行呢?如果還沒輪到自己想發言的段落,只是聽別的議員發揮,那坐在議場內的座位上、和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看轉播,參與度是否是一樣的?

簽到表本來就不能代表議員的參與度,或許在思考參與的程度上,會有更好的指標?或許可以考慮:可否記名表決,並公布每位議員的投票結果?代議士受民眾的託付,代行政治權力,對於議案、預算的表決,應該沒有秘密投票的問題吧?那從每次表決的結果,可以大概推算出一位議員的參與程度,而他對每個議題和決定的支持與否,也無所遁形 。

【發言內容】
有簽到不代表有來開會,同樣的有發言也不等同於善盡代議士的職責。這幾天旁聽下來,議員的發言次數真的很懸殊,應該有差到幾十倍,有的議員惜字如金,有的議員就口若懸河。可是我在為每位議員的發言做紀錄的同時,"不知道這位議員發言的重點在哪?"的感覺不時會浮上心頭。發言沒標的、沒有具體要求,還會不斷重複,或是自己滔滔不決,不讓官員有回答、解釋、或應允的機會,好像只是想把發言的三分鐘時間用完,這樣發言次數就算多,好像也沒意義吧?

議員問政的品質,可能還是要以質化的指標為主,比照公督盟監督國會,為議員的表現作質化評量,並輔以量化指標。只不過在沒有IVOD的情況下,要評分員看完一整場的議事動輒要好幾小時,實在不可行。要怎麼節省質化評估的時間,恐怕還需要再思考

【議員配合款】
所謂的議員配合款,被社會大眾詬病多時,今天終於審議到這筆預算。從主席為了這筆預算,連續休息兩次,讓轉播中斷,就可以猜想到這筆預算有多麼敏感。但是誠如范綱祥議員所言,議員替地方爭取建設本來就是天經地義,問題是於需求是否核實?執行是否公開透明,議員只要秉公處理,正式發文爭取建設,應該也沒有值得非議的地方,根本不需要"配合"。過去可能是"配合"議員,在需求評估和工程執行上都偏離常規,才會有這麼多弊端。范綱祥議員對於這筆預算的見解,真的值得請他寫下來,供所有關心此事的人參考。

(作者同時也是【島國前進】、【台東孩子的書屋】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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