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俊叡/邱儷萍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前 言:2014.05.02報告人大約八點半左右即到達議會,正等著換證時,不小
心看見了三位認真的議員已抵達議會,分別為劉茂群議員、陳美梅議
員及陳宗義議員。九點整,議長準時開議,當然備詢的縣府官員們也
早已就位。在此,為上述準時出席的人員先按個讚,後續的表現可不
一定能等同要給讚喔!
觀察內容:
09:00葉火雲處長的說明如下,約09:10即結束。
1. 桃園縣改制前後,有許多的法規需彙整回報內政部,屆時適用的再繼續適用兩年,不適用的該廢止就廢止。
2. 法規審查為平常性業務改制後持續進行。
3. 調解委員會原鄉鎮市公所辦理改制後將繼續在區公所辦理。(受理9311件,調解成功7157件,成功率77%)
4. 訴願的審議仍由法制處受理該業務。
5. 消保業務的受理,約有67%都能獲得解決。另外也配合工安及食安各項的稽查
6. 介紹同仁。(辛副處長、三位科長及四位消保官)
(這麼簡短的工作說明,不知是書面資料太詳盡?還是沒啥業務須精進?抑或議員未能深入了解該處的業務事項?所以到最後才四位議員到場質詢,除了前面所提之議員,最後質詢的是林俐玲議員。)
09:11陳美梅議員質詢
1. 何類需修改及廢止的法規最多?
2. 民眾反應老舊房屋漏水加蓋的問題,是否有針對這部份參考新北或台北的法規來研究?
3. 調解委員會的委員聘任制度為何?
4. 調解委員有淘汰制度嗎?
(葉處長均能應對其問題,但議員的質詢就顯得溫和,似乎只要他有回答就不再追究了?個人認為問題應該可再加深加廣。針對房屋漏水加蓋的部份,難道還需等到改制後才能解決嗎?現行的桃園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難不成無解套辦法?議員為民喉舌,不只是問,更應迫切的要求能盡速解決問題才是吧!)
09:17陳宗義議員質詢
1. 配合食品衛生稽查,針對民生商品物價調查,消保官真的要多去查訪物價波動的合理性。
2. 端午節是否有任何計畫或查訪?
3. 近期查訪的計畫是誰去?去哪裡?哪位消保官近日有查詢?
4. 升格後,有哪些法規應該更有前瞻性、進步超越的?人力物力與北市的差距?
(如前面所言,不知議員是否為了營造場子和諧的氣氛而展現溫文儒雅?還是只為了有問即可向選民交代?若是能進一步探究,相信政府官員就會更戰戰兢兢於自己的工作,也不會有如下的情形出現:議員詢問誰去查訪,處長一會兒說四位消保官一同去,一下子又說四位輪流去;消保官何時何地查訪,更應該追查實際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報告。)
09:26劉茂群議員質詢
1. 國賠案件的受理及和解賠償的比例偏低,代表申請國賠的求償無門?
2. 端午節將至,物價起飛,請問何謂合理及不合理漲價?法制處的作用在哪?
(劉議員的確頗能針對問題追根究底,也能識破政府官員的官方說法。如議員所言,我們不是要知道他們的工作項目,而是要明白政府有哪些具體積極有效的作為,讓人民有感。國賠的部份,也期只要符合要件,就能從寬認定,如此才不至於讓民眾的期待有太大的落差。)
09:36林俐玲議員質詢
1. 端午節希望消保官為民眾民生用品價格好好把關。
2. 自治條例應廢止的原因為何?
3. 保證金的問題,曾要求工務局訂定自治條例,但他們只做了處理原則(行政要點),逕行公告,請問是否違法?
(針對各級機關未依規定訂定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的行政規則,我想林議員真的抓到了重點。若是林議員願意為其他各行各業注意相關的權利義務事項,將會發現各級機關為了便宜行事,往往枉顧人民的權利,更未尊重法治,而公布了可能違法的行政要點。然而法制處副處長,也未針對這樣違法的行為提出對策,而只是說會向他們建議。若果真再這樣無法可管的繼續下去,相信政府將見到人民的反撲。)
結 語:法制處的業務單純嗎?法制處的表現果真優良?所以才會導致來質詢
的議員這麼少?(上述是陳宗義議員說的話)我想應該是各局處的法規
繁瑣,要了解頗費時間,大概議員大人們覺得不符合經濟效益,所以
才如此冷漠於法條的制定之嚴謹性。所以可憐的平民百姓們,我們是
否真得走上自立救濟的道路,如此才有可能喚起政府的一瞥?
前 言:2014.05.02報告人大約八點半左右即到達議會,正等著換證時,不小
心看見了三位認真的議員已抵達議會,分別為劉茂群議員、陳美梅議
員及陳宗義議員。九點整,議長準時開議,當然備詢的縣府官員們也
早已就位。在此,為上述準時出席的人員先按個讚,後續的表現可不
一定能等同要給讚喔!
觀察內容:
09:00葉火雲處長的說明如下,約09:10即結束。
1. 桃園縣改制前後,有許多的法規需彙整回報內政部,屆時適用的再繼續適用兩年,不適用的該廢止就廢止。
2. 法規審查為平常性業務改制後持續進行。
3. 調解委員會原鄉鎮市公所辦理改制後將繼續在區公所辦理。(受理9311件,調解成功7157件,成功率77%)
4. 訴願的審議仍由法制處受理該業務。
5. 消保業務的受理,約有67%都能獲得解決。另外也配合工安及食安各項的稽查
6. 介紹同仁。(辛副處長、三位科長及四位消保官)
(這麼簡短的工作說明,不知是書面資料太詳盡?還是沒啥業務須精進?抑或議員未能深入了解該處的業務事項?所以到最後才四位議員到場質詢,除了前面所提之議員,最後質詢的是林俐玲議員。)
09:11陳美梅議員質詢
1. 何類需修改及廢止的法規最多?
2. 民眾反應老舊房屋漏水加蓋的問題,是否有針對這部份參考新北或台北的法規來研究?
3. 調解委員會的委員聘任制度為何?
4. 調解委員有淘汰制度嗎?
(葉處長均能應對其問題,但議員的質詢就顯得溫和,似乎只要他有回答就不再追究了?個人認為問題應該可再加深加廣。針對房屋漏水加蓋的部份,難道還需等到改制後才能解決嗎?現行的桃園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難不成無解套辦法?議員為民喉舌,不只是問,更應迫切的要求能盡速解決問題才是吧!)
09:17陳宗義議員質詢
1. 配合食品衛生稽查,針對民生商品物價調查,消保官真的要多去查訪物價波動的合理性。
2. 端午節是否有任何計畫或查訪?
3. 近期查訪的計畫是誰去?去哪裡?哪位消保官近日有查詢?
4. 升格後,有哪些法規應該更有前瞻性、進步超越的?人力物力與北市的差距?
(如前面所言,不知議員是否為了營造場子和諧的氣氛而展現溫文儒雅?還是只為了有問即可向選民交代?若是能進一步探究,相信政府官員就會更戰戰兢兢於自己的工作,也不會有如下的情形出現:議員詢問誰去查訪,處長一會兒說四位消保官一同去,一下子又說四位輪流去;消保官何時何地查訪,更應該追查實際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報告。)
09:26劉茂群議員質詢
1. 國賠案件的受理及和解賠償的比例偏低,代表申請國賠的求償無門?
2. 端午節將至,物價起飛,請問何謂合理及不合理漲價?法制處的作用在哪?
(劉議員的確頗能針對問題追根究底,也能識破政府官員的官方說法。如議員所言,我們不是要知道他們的工作項目,而是要明白政府有哪些具體積極有效的作為,讓人民有感。國賠的部份,也期只要符合要件,就能從寬認定,如此才不至於讓民眾的期待有太大的落差。)
09:36林俐玲議員質詢
1. 端午節希望消保官為民眾民生用品價格好好把關。
2. 自治條例應廢止的原因為何?
3. 保證金的問題,曾要求工務局訂定自治條例,但他們只做了處理原則(行政要點),逕行公告,請問是否違法?
(針對各級機關未依規定訂定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的行政規則,我想林議員真的抓到了重點。若是林議員願意為其他各行各業注意相關的權利義務事項,將會發現各級機關為了便宜行事,往往枉顧人民的權利,更未尊重法治,而公布了可能違法的行政要點。然而法制處副處長,也未針對這樣違法的行為提出對策,而只是說會向他們建議。若果真再這樣無法可管的繼續下去,相信政府將見到人民的反撲。)
結 語:法制處的業務單純嗎?法制處的表現果真優良?所以才會導致來質詢
的議員這麼少?(上述是陳宗義議員說的話)我想應該是各局處的法規
繁瑣,要了解頗費時間,大概議員大人們覺得不符合經濟效益,所以
才如此冷漠於法條的制定之嚴謹性。所以可憐的平民百姓們,我們是
否真得走上自立救濟的道路,如此才有可能喚起政府的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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